主日講道::2017-02-19
只有一件事
林暢輝牧師

經 文 : 腓 3:12-16
引 言 : 由 相 信 至 接 受 耶 穌 作 救 主 之 後 , 所 做 的 一 切 事 都 是 只 為 一 件 事 。 我 們 可 以 效 法 保 羅 的 心 志 。
I. 我 不 是 以 為 自 己 得 著 了 ( 腓 3:12-13 上 )
※ 自 以 為 足 夠 或 是 自 以 為 知 道 很 多
II. 只 有 一 件 事 , 就 是 忘 記 背 後 , 努 力 面 前 ( 腓 3:13 下 )
※ 忘 記 背 後 是 指 什 麼 ? ※ 努 力 面 前 的 是 什 麼 ? ※ 留 心 怎 樣 向 前 跑 ?
※ 做 所 有 的 事 都 是 為 天 上 的 事 , 得 生 命 和 得 神 為 我 們 預 備 的 賞 賜 。
III. 向 著 標 竿 直 跑 , 直 到 終 點 得 獎 賞 ( 腓 3:14)
※ 開 始 跑 的 人 多 , 但 到 終 點 的 人 少 ※ 不 能 到 終 點 的 原 因
IV. 邁 向 成 熟 , 一 步 一 步 向 前 走 ( 腓 3:15-16)
※ 神 指 引 我 們 方 向 ※ 不 受 人 的 影 響 或 支 配
總 結 : 保 羅 的 經 歷 和 心 聲 「 那 美 好 的 仗 我 已 經 打 過 了 , 當 跑 的 路 我 已 經 跑 盡 了 , 所 信 的 道 我 已 經 守 住 了 。 從 此 以 後 , 有 公 義 的 冠 冕 為 我 存 留 , 就 是 按 著 公 義 審 判 的 主 到 了 那 日 要 賜 給 我 的 ; 不 但 賜 給 我 , 也 賜 給 凡 愛 慕 他 顯 現 的 人 。 」 提 後 4:7-8